“龙舟漂流”由宜昌注册为国家商标

2018-01-25 08:59  

近日,笔者从宜昌市龙舟暨漂流协会获息,协会正式将“龙舟漂流”作为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并已审批通过取得商标证,商标有效日期为10年。



在期限内,宜昌市龙舟暨漂流协会在组织体育培训、举办体育赛事、提供体育设施、拓展体育户外、出租体育设备等项目上,享有“龙舟漂流”商标的专用权、传播权与收益权,并受到法律保护,任何非本协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未经本协会同意的情况下使用“龙舟漂流”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或举办活动的,本协会都有权对其追究责任赔偿。

据悉,自2016年,宜昌市龙舟暨漂流协会在全国首创自然水域龙舟漂流大赛并推广之后,吸引来自全球18个国家的3000多名运动员漂洋过海来宜参赛,也聚焦了全国30多家新闻媒体来宜“一探究竟”,此举赢得了社会上的广泛认可与一致好评,不光被纳入“龙腾三峡,舟竞宜昌”龙舟节庆活动之一,也同“武网”、“汉马”一道,纳入湖北三大体育特色精品赛事,被中国龙舟协会授予“推广贡献奖”,数年间获得多项殊荣。

为更好的推动龙舟漂流运动的持续发展,将自然水域龙舟漂流大赛持续举办,在宜昌市打造“中国户外休闲之都”当中持续发力,经过202名协会成员的研究商榷决定,提请商标注册,“龙舟漂流”商标不仅是协会老、中、青三代人的“勋章”,也是协会信誉建设的基石,是协会融入市场、发展壮大、前途光明的载体。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席婧)

未经本中心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分享

相关阅读

{"url":"https:\/\/img.cjyun.org.cn\/a\/10174\/201801\/046f0cf07b4809897ba31bbdf46a7791.jpeg","id":"11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