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承办有变化 惠民政策暖人心

2020-06-23 15:02  

为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国务院要求全国各省市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夷陵区自2016年以来,连续四年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今年,夷陵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全市公开招标,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具体承办,夷陵区及时对接,与承保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保证了城乡居民及时有保障地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020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保持70元/人/年不变,但报销标准更高、服务流程更优。一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赔付 60%,较2019年提高5个百分点,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政策范围内各段报销比例较一般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参保患者在市内和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区医疗保障局设置大病保险受理窗口,方便医疗机构和患者办理大病保险业务。

通讯员:段万群

责编:雷奥琳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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